为促进黄冈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全省区域增长极,高起点募集园区开发建设资金,贯通政策、市场等融资渠道,经市政府批示,由我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联合成立黄冈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我公司出资3亿元、占股60%。
市高新投资公司成立后,我公司正面临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于6月2日又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的不利局面,融资工作举步维艰,但为使高新投资公司长足发展,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注资事宜达成一致决议后,公司克服困难募集0.7亿元货币资本,2.3亿元实物资本也于9月办理手续,相关工作已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请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