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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海关管理企业实行“多报合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鄂东晚报    更新时间:2018/5/8

  5月7日从黄冈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多报合一”改革有关精神,我市海关管理企业于5月1日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海关年报事项。

  据市工商局信用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共有海关管理企业525家(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有减免税设备的企业暂不执行“多报合一”,2017年度仍按原有方式报送报告书。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为今年5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将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今年5月1日前已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海关企业,应当于8月31日前通过公示系统补报海关年报事项,未补报海关年报事项不作为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事由。企业补报2016年度及之前的年度年报的,仍按原规定内容填报,不增加海关年报事项。

  工商部门提醒,海关管理企业务必把握好年报时间节点,避免被“列异”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海关管理企业如发现公示系统未将其列入“多报合一”范围,年报内容不含海关事项的,应直接向注册地海关反映,确认后予以解决,工商部门将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马艳明 吴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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