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2月底,市劳动就业局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85笔,发放贷款26109万元,扶持创业人数3485人,带动就业人数17560人。
市劳动就业局积极扩展创业者受益面,此次贷款对象是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同时,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大力给予创业资金辅助。
此次贷款额度是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张银松 冯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