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黄冈有九个县市入选名单之中。2019年3月19日,国务院新闻举行发布会指出,进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的地方,省级和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将纳入中央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黄冈各地县级以上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有660处)。这标志着历时七年之久的黄冈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申报成功,落地生根。
黄冈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心区域,红色文化资源富集。为加强黄冈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落实“双强双兴”发展战略,2012年4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黄冈期间,时任黄冈市市长的刘雪荣同志提出了申报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肯定,随即得到国家文物局回应。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专家建议,鄂豫皖作为革命根据地关联的三省,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应联动合并申报。
按照刘雪荣同志提出的“鄂豫皖三省申报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的事,就是湖北的事,湖北的事,就是黄冈的事”的要求,2013年6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全省社科专家来黄冈开展专题咨询,形成咨询报告,随后市委、市政府先后向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多次呈文,同时通过全国“两会”议案、提案、新闻内参等途径,争取各方重视支持。其间,市政府先后出台《黄冈市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办法》《黄冈市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名人文化建设的意见》、《黄冈名人文化建设规划》《黄冈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黄冈大别山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初步文本),建立了政策、规划体系和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文物工作,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先后作出20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5年,黄冈红色革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成功列入了国务院《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6年11月国家文物局将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纳入文物事业“十三五”规划,黄冈红色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并入其中;省文物局大力支持,先后在黄冈召开黄冈大别山革命保护利用专题研讨会、鄂豫皖三省专题工作会,研究推动相关工作;2017年6月,省文物局安排经费并委托黄冈市文物局组织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启动了《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战略规划》编制。
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政策与机制保障。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一是做好整体规划,加快推进黄冈大别山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战略规划编制,二是对接好各地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三是实施一批、储备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四是第四配合《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黄冈红色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提升黄冈红色文化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壮大商旅文体康发展业态,助推文化强市和黄冈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双强双兴”战略引向深入。(王建学 王萍)
附:相关链接:
1、国新办举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情况发布会(http://www.sach.gov.cn/art/2019/3/19/art_722_154249.html)
2、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http://www.sach.gov.cn/art/2019/3/18/art_722_154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