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家统计局黄冈调查队发布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增速快于全省、全国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8个百分点,且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0.9和1.4个百分点,在全省17个市州排名中,由上年同期的第16位上升到第5位,前进了1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上年同期持平,且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但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
据了解,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35元,同比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53元,同比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3元,同比增长8.9%。一直以来,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据收入结构的半壁江山,成为拉动增长的主动力,工资性收入的平稳增长主要得益于能人回乡创业掀起乡村振兴热潮,有效吸纳农村居民本地就业,就业充分保障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不滑坡。
此外,农村产业转型带火乡村旅游、土地流转向规模经营发展、精准扶贫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标准提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措施的实施,也为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提供了动力。(汪秀玲 杨芳 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