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浠水县“涉黑第一案”在浠水县大礼堂公开宣判。
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决首犯张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飞等6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11名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该案共判处罚金373万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约518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彬最初通过经营船舶运输、开设电玩城敛财,自2010年起又通过非法高息放贷和开设赌场积聚了大量财富,从而吸引了一批无业人员为其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行为提供服务。随后,张彬逐渐成为浠水县巴河地区的赌场组织者,而且多次纠集、指使被告人罗飞、陈育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方式讨要赌债,雇凶打击码头竞争对手,在当地“名气很大”,成为巴河“一霸”。
2016年8月,张彬将赌场开到了武汉,并以发工资、入股分红等手段,安排罗飞、陈育等人继续从事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立后,为了规范组织行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张彬等人通过注册成立购物中心、苗圃专业合作社、寄售行等经济组织,对外统称“巴商公司”,从而逐渐将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漂白。这些犯罪行为也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了严重影响。
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社会影响恶劣。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受案后高度重视,在侦查阶段通过专门成立专案组、加强学习研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侦查机关沟通协商密切配合等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办案检察官严格审查证据,进一步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固定证据链,夯实证据体系,确保案件质量过硬。今年6月20日,该院依法将被告人张彬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一案提起公诉。
9月29日至30日,浠水县人民法院经过连续两天开庭审理,查明了张彬等人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于11月19日在全县公开宣判。至此,浠水县“涉黑第一案”成功审结,“巴商公司”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扫除。(郭胜利 严杰华 吴航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