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传来利好消息,按照省、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保障工作,我市新增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标准为:职工3000元/年,城乡居民800元/年。
市医疗保障局请有确诊新冠肺炎病史的参保患者,在确诊半年后可向全市各地医保部门申报,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患者可走“绿色通道”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患者即时办理,次日享受待遇。(袁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