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真是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140多万元的贷款保证金都退回来了,这下我们公司的资金需求将得到有效缓解……”5月7日,黄冈国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特地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致谢。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以往政策规定,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期房抵押贷款时,在没有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前,由合作楼盘开发企业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并按贷款额3%-5%的比例缴纳贷款担保保证金。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自2020年1月起,取消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担保保证金制度,并对历年以来收取的房地产企业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进行有序清退,此举每年可为房地产企业减少占用资金3200余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有效推动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该中心进一步加快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清退速度。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数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对符合退还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累计退还贷款担保保证金7107笔共计1.6亿元。(吴和平 雷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