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交警支队举行《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制定听证会,对《办法》中销售、登记管理、通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社区代表、电动车销售商代表、驾驶员代表、运输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办法》征求意见稿,讨论了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与建议,欢迎广大市民继续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各种方式,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交警支队。
据了解,我市目前通行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超过60万辆,且每年在以20%的速度增长。由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没有相关法规规范,导致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源头管理失控。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减少交通事故,我市将出台《黄冈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尽早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余涛 阮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