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层层评选,近日,我市共有458家企业脱颖而出,被评为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场监管局自5月份起在全市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评审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共分为3个阶段:企业自主申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企业依据公示条件和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提交相关材料自愿申报;分级受理审核阶段(6月20日-7月20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本级登记企业及住所地在本辖区的外地企业的申报,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组织审核把关。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本级登记企业及住所地在本地的外地企业的申报、审核、函询;统一公示报送阶段(7月20日-8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审核拟公示名单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比对,对被查处、被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从获评的458家企业中,选拔264家企业参加湖北省第十五届(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评审活动。(张智豪 龙艳明)